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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建设规划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市建规发〔2010〕46号


关于印发全市建设规划系统“五五”普法
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0]74号)要求,为检查全市建设规划系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建设规划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建设规划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建设规划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和评价全市建设规划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城乡建设规划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和重点
       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以及《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与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以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5月)。市局制定《全市建设规划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
       (二)自查阶段(6月)。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自查,自查工作要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避免漏检或缺项。6月30日前,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单位将自查情况和五年工作总结报市局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8月)。市局将组织检查小组,完成各县区建设局和局属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并根据自查抽查情况,写出总结报告,报省住建厅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比表彰阶段(9月-11月)。结合检查验收及时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整理事迹材料,筛选拟报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对先进典型,市局将积极向省住建厅和市普法领导小组推荐。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要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为做好总结验收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抓。要提供工作经费,保证普法验收工作正常开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评价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三)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地要对照总结验收的要求,围绕检查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要结合当前建设规划系统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检查,拾遗补漏,及时改进。要以“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在全市建设规划系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教育。
      (四)查漏补缺,全面推进。结合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回顾“五五”普法工作,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做好准备。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为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结合实际,提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2. 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 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 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5.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6. 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7. 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8.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逐步深入人心。
      9. 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10.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1. 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2. 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3.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14. 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5. 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16. 制定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相关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17.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18. 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19. 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20.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
   21.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制宣传人员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2. 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3. 探索开办农民工学校,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24. 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25.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26. 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27.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28.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能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普法信息和“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发布人:高丽娜 | 发布时间:2010-06-01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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