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建筑业协会会费缴纳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协会正常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为会员单位服务,根据《汉中市建筑业协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开始收缴2010年度会费,请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于 9月30日前向我会交纳本年度会费,会费交纳标准如下:
一、副会长所在单位的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二、常务理事所在单位的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
三、理事所在单位的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四、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五、事业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会费缴纳办法,可到协会秘书处办公室缴纳,也可汇入汉中市建筑业协会帐户。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汉中西环路分理处
帐 号:103604278824
联 系 电 话:0916-2216565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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