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形势 强化措施 切实加大县域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力度
——对城固县重点项目建设保卫工作的思考
全面做好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既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客观需要,又是检验公安机关执法水平、队伍素质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城固县公安局牢固树立“保重点工程就是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观念,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当前重点工程建设存在的治安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1、利益纠纷难以调和,各类矛盾纠纷繁杂。引发重点工程各类纠纷原因诸多,涉及施工征地、搬迁、补偿等多个方面,既有地方因素,也有施工单位因素。而引发这些纠纷的根本动因只有一个,就是纠纷各方利益不均衡。在个别地方,施工建设单位和当地群众之间关系不融洽,施工建设单位坚持强调自己工程任务重,时间紧,埋怨当地群众不讲大局,配合不力。而当地群众坚持声称自己权益受损,补偿不力,大闹大管,不闹不管。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随着施工战线不断拉长,其矛盾也相应的扩展升级。针对这些问题,公安机关一方面要全力平息事态,确保工程进度,另一方面又不能超越权限,越权执法,往往处于当地群众不能理解,施工单位一再埋怨的两难境地,一旦处置不当,极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公安安保面临挑战。由于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多属于临时办公场所,加之工作人员多为外地人员,人生地不熟,防范薄弱,一些不分法子便借机对重点工程进行寻衅滋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甚至将作案目标瞄准为工地上的建筑材料,导致了盗窃案件时有发生。
3、工程建设涉及面广,沟通协调不够紧密。由于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多个方面,多个部门,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在具体执行落实中,难免出现疏漏。加之,在个别地方和环节上,还一定程度存在着部门协调不够密切,工作力度不够扎实,致使群众和施工单位不时发生新的冲突和矛盾。
4、安保任务艰巨紧迫,安保保障亟待加强。由于多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均在农村地区,沿线的公安基层单位基础建设相对薄弱,警力配备相对较低,而随着重点工程的推进,各类社会治安问题急剧增加,给沿线公安执法单位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而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警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对公安警务保障提出了严峻考验。
二、落实“五跟进”措施,全力提升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水平
1、跟进保卫方案,切实做到“未雨稠缪”。 要坚持“重点工程开发到哪里,公安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的要求,对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程跟踪保障服务。在项目筹建阶段,公安机关要主动跟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基建区域进行实地斟查,准确掌握项目施工现场周边治安环境。并根据不同区域施工进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深入剖析,制定周密细致的安保方案。要实行一项工程、一套方案,从保卫力量、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精心准备,做到未雨稠缪。要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明确重点工程建设所在地派出所主要领导是工程建设安全保卫的主要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制,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2、跟进警力保障,切实做到“警务前置”。一是警力向项目沿线基层所队前移。继续推动警力下沉,抽调机关和城区所队民警充实到重点工程项目沿线派出所,保证辖区派出所有足够的警力投向重点工程建设保卫工作。二是将警务执勤向各项目建设段前移。各辖区派出所要抽调业务素质高,纪律作风好的民警充实到重点工程安保一线,确保安保工作不出现漏洞,不存在盲区。在大型建设项目、大型工业园区等地方要设立警务室,最大限度地延伸警务触角。三是积极组建群防组织。有效整合派出所警务室民警、企业保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制定治安保卫工作方案,组建巡逻队等群防组织,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任务,加强安全保卫。
3、跟进环境整治,切实确保“秩序井然”。一是强化法制宣传。结合经常性法制宣传和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社区、驻村警务等,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重要性和有关征地、拆迁、补偿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争取人民群众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强化治安整治。以社会治安整治为契机,在重点工程建设工地、重点企业周边大力加强开展治安乱点整治,大力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清查整治行动、“禁赌禁娼”专项行动,有效净化重点工程周边秩序环境。三是强化打击。严厉打击严重破坏、阻挠重点工程施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将各类严重危害重点工程建设、侵害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及人员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纳入重点防范打击对象,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四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开展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发现和了解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社情民意及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采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五要做到规范文明执法。在重点工程建设保卫过程中,公安机关要始终紧扣各项警纪警规的贯彻执行不放松,大力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特别是在应对各类群体性事件中,坚持严格执行政策原则,坚持“三个慎用”规定,时刻以重点工程建设为重,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重,要受得了委屈,经得住考验,在具体执法中不说过激的话,不做过激的事,坚决杜绝因民警执法问题引发新的矛盾。
4、跟进管理服务,切实做到“主动便捷”。 一是提供优化服务。针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待办的行政审批项目多,农民工和外来人口多,法律知识普遍欠缺,需办理的各种证件、证照多的情况,公安机关要及时转变观念,推行代办服务、协办服务和上门服务等新的服务举措,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加强检查指导。要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治安防范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和建设施工单位认真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实施办法》,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大力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安全教育。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务工人员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主动上门,免费为务工人员办理相关证件,使他们安心工作。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向施工现场前移。各相关派出所要大力推行上门服务工作模式,深入各重点工程施工工地,上门办理相关流动人口登记手续,理清底数,简化程序,加强管理。四是加强民爆物品使用管理。在对各重点工程审批民爆物品管理方面,对需要使用民爆物品的,要主动上门了解开工日期、使用数量等,及早调配所需物资;对从事爆破作业人员,要进行业务知识指导和技能培训。在民爆物品的审批上,实行按需审批,按时审批,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跟进协调联动,切实做到“齐抓共管”。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安保工作涉及多方位、多部门,必须始终置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必须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大局,这是确保安保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各派出所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尽快建立完善由党政领导,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项目建设部门、政府协调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参与的联系会议工作机制,定期联系,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建立警企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公安机关要定期走访,加强沟通,听取工程建设部门对公安执法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需求,增进双方友谊。定期对企业周边治安形势和涉企案件发案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主动通报警情,指导企业加强防范。主动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送上警企联系卡,或者将派出所民警手机作为企业联系公安机关的“专线”,24小时受理报警求助。
(作者系城固县县长助理 公安局局长) (编校/王 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