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方法,从着力治标、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再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样一个实践上不断发展、认识上不断深化的过程。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
一、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党要站在时代的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把党建设成为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执政党。
(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
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提出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腐败现象动摇理想信念,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违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和社会公平正义。如果不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的状况,导致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健康发展也就难以实现。因此,反腐倡廉建设既要通过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又要在开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政治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经济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防止谋取非法利益这个重点,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文化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在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群众利益这个根本,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利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作为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表明我们党将从全局的视角和战略的高度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化的建设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
(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新要求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正确分析和判断反腐倡廉形势,严厉惩治腐败,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态势仍未根本改变,反腐倡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党员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影响恶劣,极少数高级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时有发生,党政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手段更加隐蔽,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二是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主要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问题上。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三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上学贵、打官司难、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较为突出。四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与各种形式的腐败问题还不完全适应。比如,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一些法规制度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水平还不能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因此,只有坚定不移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才能确保党始终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确保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扎实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具体目标。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全党 “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成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作为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方面,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制度为保障,以科学方法推进。按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要求和具体目标,我们必须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个方面抓住重点,整体推进。
(一)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和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败宣传教育为重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二)以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制度是保证,要用制度约束权力,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法制轨道。目前,制度建设的重点要放在完善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
(三)以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为重点,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监督的问题
加强对权力的监控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目前,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重点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二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监督的重点要放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各项办事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权力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
(四)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力度
改革是动力,只有搞好体制和制度改革,才能对腐败问题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体制机制改革首先要通过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要通过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通过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通过各项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通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通过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通过《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制定,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通过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五)以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维护群众利益是党和政府的根本职责,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反腐倡廉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目前,纠正不正之风的重点要放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同时,要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最终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六)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坚决查办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坚决查办案件不仅可以取信于民,而且可以震慑腐败分子。目前,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依法惩处受贿行为,也要加大依法惩处行贿行为的力度。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三、提高制度执行力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内容
制度创新对于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首要的是深入学习制度,把制度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为制度的执行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是严格执行制度,做到有制必依、违制必究、执制必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部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情况的反馈机制、协作配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最后是监督制度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作者单位: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编校/田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