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统筹规划做好汉中城市总规修编
从汉中城市区域发展的角度来看,应从三个层次做好汉中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一是在市域范围内统筹城市规划与建设,即1区10县总面积27246平方公里。二是在汉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统筹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汉台区以及南郑的10个乡镇、城固的3个乡镇、勉县的3个乡镇,面积1300平方公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如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高等级公路建设、西汉蓉高速铁路交通走向与时序等,要充分考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区域的发展要求,提高汉中作为陕南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和功能。三是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统筹城市规划与建设。即在西汉高速、十天高速、宝巴高速“三条边”围合的范围中,做好中心城区规划,重点是统筹江南江北发展,加快推进跨江发展战略实施。提升汉中在天水——关中经济区、江汉经济区、成渝经济区区域中的核心城市地位。
汉中都市区将由汉中市主城区、城固、勉县、南郑以及周边小城镇构成。通过区域交通网络,形成 “一主两副一轴带”的区域中心城市空间格局(依据陕西省陕南片区城镇体系规划),但目前汉中发展缺少相匹配的小城镇的带动。汉中城市总体布局,应在加快完成汉中主城区新一轮外延扩展和内涵提升,加快以老城整治、新区建设,提高城市中心区品质和“一主两副一轴带”建设为重点的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加快城固、勉县、南郑和名镇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把勉县、城固建设成为人口超过20万、相对完整、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产业发达、生态型的中等城市规模的新城;同时把一批小城镇建设成为品牌突出、个性鲜明、功能独特、环境优美的、人口规模达3-5万人左右的名镇,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汉中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和共同繁荣。
汉中城市的最大优势和特色就在于具备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条件。根据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汉中城市建设应倍加珍惜。我们既要克服“左”的、激进的倾向:停止“大力挖掘、回填覆盖”“开发利用”主城区和规划区内的青山绿水;又要克服和改进“右”的、落后的一面,切实改变风景名胜区商业服务业发展水平低、效益差的状况。如兴元湖、南湖、红寺湖公园建设既“左”又“右”与《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极不协调、极不相称的现状,所谓的“景区建设”一再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的整体效果,要整体规划、整体开发建设,建成基础服务设施完备、规划建设配套的真正的风景名胜区,促进旅游经济的大力发展。我们的城市规划,要在做好景观建设的同时,合理、适度地规划建设商业服务设施,让人们在游览观景时开心消费,在消费时愉快赏景,创造一个环境与经济有机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成功典范。只有通过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制定出符合汉中市情的城市总体规划,才能尽快提升汉中城市价值,彰显汉中城市个性。(汉中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杜雪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