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规划委员会成员
主要职能和职责:
1、负责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建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重大调整、变更;
2、负责审定各类专项规划、重要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旧城改造规划等。
3、研究确定城市总体风貌特色、审定城市主要街景规划、重要建筑设计方案、以及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开敞空间和城市雕塑的设计、实施方案;
4、审定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及重要基础设施的规划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
5、研究确定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城市土地供应规划、城市规划编制计划;
6、协调解决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7、组织城市规划执法检查,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8、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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