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汉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位于汉中市南郊将坛西路35号,始建于一九八四年八月,是负责市辖区内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材料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对县(区)站的业务指导的综合管理机构。
我站现有职工二十二名,站内设有四个科室和一个检测中心,有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占全站总人数的90%,做到了全员持证上岗,专业技术配套齐全。全站现有监测设备60余套(台),检测中心实现了计算机自动化数据采集传输管理系统,可满足汉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需要。
一、单位领导:
站 长:张永德(负责全面工作,分管财务)
副站长:张宝安(负责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赵 军(负责材料试验及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工作)
副书记:曹志庆(负责支部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二、内设机构的职能及责任人:
(一)办公室
负责站上的后勤事务工作;制定完善站上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站上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全站的考核、“双文明”建设、各类信访、举报接待、登记工作及各类文件的登记归档。
责任人:张庆华
(二)质量安全监督科
负责所有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抽查、巡查;负责监督报告的编写及监督档案的整理、归档;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投诉的初步调查、处理及五大责任主体不良行为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责任人:邓小文 赵 军
(三)工程备案办公室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登记、审查及备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责任人:邓小文
(四)检测中心
负责所委托建筑材料的检测、检验;负责结构工程原位检测;负责室内环境监测以及市属及以下工程检测的终裁。
责任人:吴映雪
(五)财务科
负责全站的财务、统计、核消、工资发放工作。
责任人:王杭军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工程质量监督费:依据陕费证字(汉)01290号。
通讯地址:汉中市将坛西路35号
投诉电话:0916-2522446
传 真:0916-2518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