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建协发〔2009)1号文--关于印发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汉中市建筑业协会
关于印发协会秘书处各部门
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汉中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已经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协会第一次会长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汉中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秘书处年度工作总结、本会工作报告、重要讲话、文件、材料的起草等文秘工作。
2、负责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并处理协会的具体事务。
3、财务管理(收费标准,支出范围,照章纳税等)。
4、负责优秀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年度十强企业、建筑业诚信企业、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和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推荐、评选、表彰等活动的组织。
5、负责建筑行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
6、负责企业管理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建设、管理、服务。
7、组织行业调查,对热点问题,代表本行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政策及立法建议。
8、负责民营建筑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的收集、初审、上报工作。
9、负责协会网络平台信息发布、《汉中建筑业》季刊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
10、承办协会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接待及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与省内外兄弟协会的联络。
11、负责兄弟省、市协会交流考察的接待、安排。
12、负责办理协会各类证照的年检、年审。
13、负责协会的印鉴、文档管理(收发、轮阅、归档)。
14、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
15、资产管理(购置、建帐、保管、核销)。
16、办公用品购置领发及生活后勤服务。
17、承办协会领导及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服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有关的文件和管理办法。
2、负责汉中市优质工程“天汉杯”考核、评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本协会向省有关部门推荐陕西省“长安杯”、建筑示范、结构示范工程的提名,经协会研究通过后,并协助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工程质量专家委员会、施工安全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建设、管理、服务。
5、负责组织评审优秀质量管理QC成果,推荐省级优秀QC成果活动小组课题。
6、根据企业的需求,做好创优工程、创省级文明工地的现场指导。
7、负责施工技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咨询服务的组织、管理和落实。
8、推广先进建筑科技成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9、不定期举办创优工程、创省级文明工地研讨会。
10、负责兄弟省、市协会质量安全考察的接待。
11、加强交流,组织省内外的优质工程现场观摩。
12、根据本会工作安排,做好协会领导及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咨询服务部工作职责
1、受理会员企业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2、优惠代理会员单位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具体法律事务工作。
3、优惠代理会员企业合同、经济纠纷的调解、处理及诉讼。
4、负责协会行业自律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建设、管理、服务。
5、负责协会法律专家库的建立、管理。
6、负责法律专家现场咨询的组织。
7、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宣传普及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8、负责与市仲裁委员会联系,力争市仲裁委员会在本协会设立建筑合同、建筑经济纠纷仲裁庭
9、做好协会领导及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培训部工作职责
1、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建造师(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和资格年检的初审。
2、负责组织建造师资格考试前的培训。
3、负责建筑企业各类人才短期培训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并负责联系所培训人员的技能鉴定。
4、承办省建筑业联合会等协会委托的其它各类培训(省建联汉中培训点设在本协会)。
5、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短期培训。
6、筹备成立“汉中市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并负责汉中市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的管理。
7、做好协会领导及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