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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指导思想


作者: 来源: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时间:2010年03月22日点击数:
 

汉中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指导思想

  (一) 区域分析、统一规划
  根据以上分析,应大力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保护规划应突出“汉代”特色。
汉中市是汉中行署所在地,因此在规划中应有“大汉中”的观念,不仅要保护好市域内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而且要规划保护好汉中地区内典型的具有汉代特色的文物古迹。
  二) 整体保护,突出重点
  汉中古城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目前仍保留有各类珍贵文物,完整的城市格局和部分传统街区,应从总体上全面保护起来。不仅要保护好文物本身,还应保护好周围环境,但要突出优势保证重点,作到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想结合。
  (三) 立足长远,分期实施
  汉中市经济实力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规划保护项目要一下子全面铺开,是不现实的。因此,应采取“立足长远,分期实施”的方针,在规划方案上,要考虑远一些;在实施上要考虑现实可能,应有近远期分期实施的计划安排,近期实施不可能的,可先控制起来,待到条件成熟时再实现。
  (四) 以“保”为主,全面兼顾
  本规划应以“保”为主,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保护与发展相结合
  名城保护不同于一般文物景点保护,范围大,涉及面大,特别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与文物保护是两个同等重要的问题,应把保护和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树立保护本身就是发展的思想,不要把二者对立起来。
  保护与恢复利用相结合
  保护文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为城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达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三兼顾,单纯地为保护而保护意义不大。
在“保护与恢复”方面,坚持以保护现状为主,对拟恢复的项目要持慎重态度,把对文物古迹的保护,恢复和利用与城市现代生活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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